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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家用电器各国准入要求及注意事项

    2024.04.02 | admin | 32次围观
    出口家用电器各国准入要求及注意事项

      近年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层出不穷,当前又逢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的严峻形势,中国家电出口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海关发挥技术信息优势,及时收集国外最新法规标准,助力中国制造顺利走向国际市场。

      家用电器,简称家电。是指以电能来进行驱动(或以机械化动作)的用具,主要用于家庭及类似场所的各类电器和电子器具,可帮助执行家庭杂务,如炊食、食物保存或清洁,所以又称民用电器、日用电器。家用电器已成为现代家庭生活的必需品。

      家电主要对应海关HS编码

      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政府间检验协议,对出口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也门3个国家的商品需按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

      家电分类方法全球尚未统一。目前比较常见的是按产品功能和用途进行分类,大致分为8类:

      ①冷电器,包括家用冰箱、冰柜、冷饮机等。

      ②空调器,包括房间空调器、电扇、换气扇、冷热风器、空气去湿器等。

      ③清洁电器,包括洗衣机、干衣机、蒸汽清洁机、电熨斗、吸尘器、地板打蜡机等。

      ④厨房电器,包括电灶,微波炉、电磁灶、电热炉、电烤箱、电饭锅、洗碟机、饮水机、电水壶、烤面包机、三明治炉、咖啡机、打蛋机、电热水器、食物加工机等。

      ⑤电暖器具,包括电热毯、电热被、水热毯、电热服、室内加热器。

      ⑥整容保健电器,包括电动剃须刀、电吹风、卷发器、超声波洗面器、电动按摩器。

      ⑦声像电器,包括微型投影仪、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组合音响等。

      ⑧其他电器,如烟火报警器、电铃等。

      1、欧盟市场准入要求

      欧盟市场目前共有27个成员国,24种语言,其家用电器基本使用230V 50Hz的电源。家电产品进入欧盟必须符合相关指令(Directive)。产品上必须有CE标志。欧盟主要包括以下指令:

      2、北美市场准入要求

      出口美国的家电产品中,电池充电器、商用电冰箱和冷柜、供暖机组及其他住宅用产品应符合《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EPAct 2005)要求。主要用能电器须符合《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EPCA)规定的最低能效标准(MEPS)要求。冷藏冷冻箱、洗碗机、热水器、房间空调器、洗衣机、火炉(包括锅炉)、泳池加热器和吊扇等产品须根据《美国国家能源节约法案1978》(NECPA)、《器具标签规则》等法案的要求施加能源指南能效标识(EnergyGuide)。除湿器、洗碗机、冷藏器、家用空气净化器、家用热水器、冷水机和微波炉等产品须符合能效相关标准要求。

      出口加拿大的家电产品中,商用独立式冰箱、大型空调和热泵、房间空调器、数字电视适配器、电热锅炉、便携式空调、单机组立式空调和热泵等产品必须符合《能源效率条例》规定的最低能效标准(MEPS)要求。

      进入墨西哥的家电需要获得墨西哥标准机构颁发的强制性安全认证标志NOM标志,除了安全以外,部分家电在墨西哥需要张贴黄色的能效标贴,必须符合《墨西哥联邦计量和标准化法》、《联邦公共管理组织法》,以及热效、能效方面的强制性国家(官方)NOM标准要求。如家用和商用热水器NOM-003-ENER-2000,家用洗衣机NOM-005-ENER-2010等。目前,电磁兼容在墨西哥并未强制认证。

      3、日本市场准入要求

      小家电产品进入日本市场必须满足日本《电气用品安全法》的规定,并统一使用PSE标志。《电气用品安全法》将457种电气用品分为“特定电气用品”和“非特定电气用品”,凡属于“特定电气用品”目录内的产品,进入日本市场,必须通过日本经济产业省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在标签上有菱形的PSE标志。而属于“非特定电气用品”目录内的产品,进入日本市场,须经过自我测试和自我声明,确认符合日本电气用品技术基准,并在标签上有圆形的PSE标志。

      4、澳新市场准入要求

      进入澳大利亚、新西兰市场的小家电产品都必须符合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要求。此外,电热水器还需满足《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法规》(GEMS)要求。

      5、中东海湾国家市场准入要求

      2016年7月1日起,7个海湾国家(阿联酋、巴林、沙特阿拉伯、阿曼、卡塔尔、科威特、也门)针对包含家电产品在内的低压电器设备和用品的技术法规强制实施GCC(Gulf Cooperation Council,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认证。列入法规要求的产品进入海湾国家前必须取得由GSO(GCC标准组织)指定的认可发证机构颁发的GCC认证证书。

      6、新加坡市场准入要求

      出口新加坡的空调、冰箱、干衣机、电视机等家电产品,必须符合新加坡《环境保护与管理法》及其《环境保护与管理(能源节约)法规》规定的注册和最低能效标准要求。

      7、韩国市场准入要求

      根据2017年1月28日生效的《电气用品和工产品安全管理法》规定,韩国对进入国内市场的家电产品实施电气用品安全认证制度,要求强制性或自愿性KC认证。对家电,目前对输入电压(交流和直流)范围在50~1000V的产品要求强制性KC认证。此外,对家电,作为同类产品安全测试的补充,还需进行电磁兼容测试。

      8、乌克兰市场符合性认证要求

      乌克兰对所有电子电气产品实施符合性认证,申请方可以基于产品的CB或者 LVD、EMC、EMF和RoHS测试报告进行转证,但产品必须提供乌克兰语的说明书和标签

      9、俄罗斯市场准入要求

      俄罗斯规定进口产品必须获得强制认证证书(GOST)才可上市销售。GOST-R认证即该国标准认证,对出口俄罗斯的商品,GOST证书是需提交给该国海关的必备文件之一。目前,要求强制认证的产品包括食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玩具等。

      10、欧亚经济联盟市场准入要求

      经济联盟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亚美尼亚。自2020年3月1日起,电子电器设备出口欧亚经济联盟必须强制符合电子电器产品有害物质限用技术法规ROHS认证。

      1、正确认识技术贸易措施。企业处于技术贸易措施应对前沿,要保持高度紧迫感,掌握并按技贸措施要求组织生产,提高质量管控能力。

      2、进一步提高产品研发能力,提升技术贸易措施的应对“内功”。

      3、加强国外技贸措施信息收集和研究,及时了解国外标准和技术法规更新情况,从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加强新兴市场技术壁垒应对。由于中东、东盟、非洲等国家在标准制定上滞后于欧美,因此他们在制定法规和标准的过程中更倾向于直接引用或参照欧美要求。

      5、加强与地方政府、家电协会的联系和沟通,抱团取暖,增强应对壁垒能力。

      来源:宁波海关,如您需要进出口家电的国际物流服务,欢迎联系我司咨询报价,咨询热线0510-6662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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